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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17年9月4日下午,央行等7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叫停ICO后,2017年9月8日监管机构对虚拟货币交易所进行集中整治。去年9月以来,ICO、虚拟货币在中国经历了一轮最强监管,目前国内ICO及虚拟货币交易所的清理整治已基本完成,取得了明显效果。然而,去年年底以来,一些境内人士转向境外网站平台参与ICO和虚拟货币交易,相关行为又有了死灰复燃迹象。2018年2月起针对虚拟货币的监管仍将持续加码,针对境内外ICO和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监督机构将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包括取缔相关商业存在,取缔、处置境内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网站等。据媒体报道,监管部门决定关闭中国境内虚拟货币的交易所,中国及全球比特币市场价格应声下跌。
生存土壤虚空:无政府主义的狂欢
比特币出现的时代背景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过后,全球人民都将金融危机的罪责归咎于各国政府和金融机构对于货币的操控、高企不下的通货膨胀。比特币以其不受任何人操纵、数量既定(2100万枚)的特点,迎着天时、人和而生,但至今没有地利(国家的普遍接受)。
在传统货币理论当中,货币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一种完全脱离主权意义的货币是否有存在的意义?没有第三方背书,全部靠交易双方认可、交易人群越多,信誉越高的一种货币是否有存在的价值?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从人性的角度来讲:无论科技再发达,国家信用永恒高于个人信用。这是国家存在的意义,而货币也是国家符号的指征之一。比特币这种无政府主义的狂欢只是投机主义暂存的快乐,是否可以永恒?至少目前不可以。
同时,克鲁格曼说过:比特币永恒不适合作为货币,它天然的通缩性质,使其类似于黄金,却又没有实物,很难适应日益变革的新经济。即使像黄金这样的贵金属,已不再适合于当今世界的货币体系,更何况是无理论体系、无政府基础、不成熟的新型货币技术。
恶之花的肥料:洗钱与套利
2013年10月16日美国著名的毒品、武器犯罪网站被美国监管部门查处,其中涉及大量的用比特币交易的记录;2017年4月,比特币勒索病毒席卷全球;另外,数以亿计的洗钱、外汇出逃。利用都是比特币特点:不可追踪、匿名性。
这种情况下,比特币成为了人性恶之花的肥料,但一旦跨过历史的视域去看这样一款货币就会明白:这是正义与邪恶的教量。
人类的生存还是要以正义为基础,助纣为虐的货币能活多久?除非魔鬼战胜天使。
从密码学的角度来讲,比特币更类似于解密之后的一个报酬,但是密码终归是会被破解的,若是未来出现了新的更好的算法,是否就可以替代比特币,比如现在的以太坊等等?
比特币作为区块链的第一个杀手级应用,被认为是革命性的货币。
但是虚拟的就是虚拟的,假的就是假的,真不了!
脱疆野马:交易平台不靠谱、监管真空
2014年2月28日,曾是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所Mt.Gox声称总共“丢失”了85万比特币,其中包括用户交易账号中约75万个比特币以及网站所有者自身账号中的约10万个比特币。2013年在香港注册的比特币交易平台GBL突然跑路,造成其注册用户数百万美元的比特币丢失。据统计从2010年至今,比特币交易平台在开张数年内倒闭的达50%。
比特币交易平台的搭建主体无资格限制,交易系统的不安全,交易平台注册地无国籍限制,导致比特币这一所谓的“无政府主义”货币少数的流通场所变得脆弱不堪一击,风险巨大。
同时,鉴于上述原因,如何对其进行税收征缴?如何进行流通管理?已成为摆在各平台与监管部门的重要难题。
提到监管也不得不说,无论是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已经将其视为资产或虚拟货币的国家,还是俄罗斯等提示风险的国家,对这一已经发展7年的事物,仍然无法准确判断,其到底应隶属于“证券”还是“金融资产”抑或者“货币”,在当前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格局,均为“分业”或“混业”监管两种类别的监管框架下,似乎无法有效地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货币阴谋论并非空穴来风
由于信用货币时代,现存国际货币体系与主权国家货币体系并非固若金汤。美元的霸主地位使其货币政策影响全球,而信用货币时代的虚拟经济容易导致过度通货膨胀,影响实体经济的发展。
比特币的出现,彰显了人类对于现存纸币体系及国家信用的质疑,也是对各国经济主体与政府的警醒:要建立良好的国家与政府信用体系,否则时代将自发产生新的货币品种取代国家主权货币。
比特币作为区块链的第一个成功应用,也证明了网络货币会是未来货币的重要发展趋势。但是,中国作为比特币交易大国累积大量炒作风险,各路投机者、韭菜们盲目跟风、高位接盘。
此次监管出手,对于建立高效安全的金融运行体系与机制,对防范国家金融风险与隐患是重大利好,在未雨绸缪监管方面值得拍手称快。
但是我们也必须反思,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在中国大行其道的重要原因是中国缺乏多层次、多品类的投资品市场,投资虚拟货币可以搏取收益,使众多投资者选择了比特币这样的投机性产品。
总之,我国应抓紧构建符合时代背景的虚拟货币、电子货币体系,同时建立完善投资品市场,完善对于新型金融科技体系的监管,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利用好金融科技,使之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而不是割裂于实体,成为经济的不稳定因素,危害国家金融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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