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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提交到美国怀俄明州参议院的一项税收法案建议免除虚拟货币的州财产税,并为免税确定生效日期。
该法案是怀俄明州参议院第111号法案,由参议员Ogden Driskill、Tara Nethercott、Chris Rothfuss、以及众议员Tyler Lindholm, David Miller, and Jared Olsen提出。除了参议员Chris Rothfuss之外,其余都是共和党派人士。
该法案从共和党派和民主党派中获得26个赞成票,3个反对票来自共和党派,一票弃权。
在这项由共和党和民主党共同支持的法案出台之际,两党议员呼吁对加密货币进行更全面的监管。
该法案内容简明扼要,提出法定货币、黄金、银行本票和“虚拟货币”都有资格减免财产税。虚拟货币被定义为一种数字化交换媒介和价值单位,并且与法定美元截然不同。
在美国,由于加密货币资产需缴纳联邦财产税和工资税,所以对加密货币利润的征税要求相对来说是灰色地带。然而,信用查询服务公司Credit Karma报告称,截止到2018年2月13日,只有0.04%的客户向美国国税局(IRS)汇报了个人加密资产持有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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