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特定的防御性专利许可证
区块链领域的专利
知识产权( IP )的问题在自由主义者和区块链社区中仍有争议。尽管大多数专利和版权概念被普遍接受,但许多自由主义者认为这些制度实际上是一个国家授予的垄断权力,将阻碍经济发展。斯蒂芬金塞拉( Stephan Kinsella )在他的文章 “反对知识产权” 中阐述了这种负面的知识产权观点,其中他对专利的描述如下:
专利是发明物的财产权利,即是 “有效” 的设备或技术过程的知识产权。一个新的或经改良的捕鼠器是可以作为设备来获得专利的一个例子。专利有效地授予发明人对其发明的制造,使用或销售的有限垄断权。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专利实际上只是授予了专利权人排除权(即防止他人发明该专利);它实际上并未授予专利权人使用专利发明的权利。当然,并非每一项创新或发现都可以申请并获得专利。例如,美国最高法院确定了三类不可被授予专利的范畴,即 “自然法则,自然现象和抽象概念”。然而,若能将抽象概念减化为某种 “实际应用”,即令其成为 “可用,具体和有形的效用“,是可以获得专利的。
另一方面,版权涵盖的是原创作品,如书籍,文章,电影和电脑程序。谈到区块链或其他技术的知识产权时,专利似乎更具相关性,而版权更适用于艺术作品。
不管人们如何看待专利的优点,在评估专利在区块链领域关于专利的有效性时,都应该考虑一些具体因素:
区块链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其无权限架构,其中没有人能够审查并杜绝用户使用系统(又名审查抵制)。如果某人在区块链的系统(如新的交易格式)中获得专利使用权,专利持有人和法律当局可能无法阻止其他人使用该专利,从而可能使专利无效或无法执行。
加密货币挖掘技术的专利可以让专利持有人比其他矿工具有竞争优势。这可能会破坏采矿机制的意义,即需要一定程度的市场竞争才有它的价值。如果矿工或采某一矿池占据了很大比例的散列值,他们便可以审查部分或全部交易,甚至试图扭转交易,导致区块链变得毫无价值。
因此,虽然专利的有效性一般是有争议的,但许多人认为它们在区块链所带来的影响是负面的,并且希望避免在区块链领域中使用可执行专利。要实现该期望并不简单;对于那些在这个领域开发技术的人来说,仅仅是避免专利是不够的。这种做法很容易受到所谓的 “专利流氓” 的影响,这些 “流氓” 可能在之后申请这些技术专利后, 挟持那些区块链企业和使用专利技术的用户。这些企业和用户需要一种用来防御专利流氓的有效机制。
DPL
DPL 是用来防止或防御专利流氓的工具之一。已经在使用的公司包括 Internet Archive 和 Blockstream 。通过签署 DPL ,这些公司实质上允许任何人或公司免费使用他们的所有专利技术,只要这些使用者也加入 DPL 。为了加入 DPL ,成员必须承诺将持有的所有专利放入 DPL 中共享,并且不得向任何 DPL 成员提出专利侵权索偿。这有效地形成了一个俱乐部,任何人都可以加入,俱乐部成员不必担心使用其他任何成员拥有的专利。 DPL 的成立纯粹是防御性的,加入 DPL 的实体越多,对区块链社区越好。
DPL 的问题
我们已经与生态系统的一些专利持有者以及法律专家进行了交谈,有些人已经发现了 DPL 中的潜在缺陷。 DPL 是该计划的初稿,而许多人似乎承认这个初稿有很多可以的改进空间。
潜在的 DPL 漏洞包括:
DPL 中提到,如果成员将专利转让给不遵守 DPL 条款的独立非 DPL 实体,该成员牌照可能会被撤销。但是,此限制仅适用于当成员加入 DPL 后。理论上讲,在加入 DPL 之前,一个实体有可能先将重要的专利转让给相关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刚转让专利的新 DPL 成员可能与收到该专利的公司相互勾结,收到该专利的公司是不需要与 DPL 其他成员分享它的专利的,同时新加入 DPL 成员仍可自由使用 DPL 中的其他专利。
尽管 DPL 阻止成员中提出侵权索偿,但并不妨碍独立第三方执行它们的专利权。独立第三方可以限制某些 DPL 成员使用它们专利,同时向其他 DPL 成员开放该专利。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如下图所示,获得专利权使用的 DPL 成员可能比其他DPL成员具有优势,而这正是 DPL 想要极力避免的情况。
H 公司并不是 DPL 的成员,但它允许 DPL 成员公司 A 使用其专利技术,同时对其他 DPL 成员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专利权。这为 A 公司带来了一些优势,而 A 公司仍然是 DPL 的有效成员。 (资料来源: BitMEX 研究团队)
新的 BDPL
BDPL ,作为一个拟推出的区块链专用 DPL 方案,旨在通过修订和加上额外条款来优化 DPL ,并纠正上述漏洞。 BDPL 仍然保留原始 DPL 的核心防御特性,并将为所有加入 BDPL 的成员授予专利使用许可。
第一个漏洞的解决方案是通过修改许可证中的一个条款来达成的。最初的 DPL 仅仅阻止一名成员对另一名成员提出任何非防御性专利权利要求。新条款就成员的定义上包括了 “单独成员或与成员勾结的任何其他人”。这一更严格的要求可能会使上述的共谋情况变得更加困难。
第二个漏洞是通过在许可证中增加一个提款来解决的。该要求规定,如果成员使用任何由第三方授予的专利,而该专利 “会或可能会” 禁止另一个 BDPL 成员使用,那么使用该专利的成员的许可证将被撤销。这应该可以防止上述的第二个漏洞。
结论
我们认为,这种新的 BDPL 为现有系统提供了一种改进的,更强大的替代方案。但是,在某些方面比旧方案更加繁琐 – 例如,公告通告的要求更为严格。此外,对于解决漏洞方面的成本也需要权衡:如果 BDPL 成员从非 BDLP 成员获得关键技术许可,然后授予专利的公司在被授予专利的 BDLP 成员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始对其他 BDLP 成员采取执法行动,这会使 BDPL 成员陷入两难的局面。完全解决这个授权问题看似是不可能的,尽管通过额外的附加条款可以防止授权人其他 BDPL 成员采取积极行动,从而减轻这种风险。
为专利持有者提供更多选择只会是有益的,这个新许可证可以为区块链空间带来积极效益。该方案可能更加完整,因此对专利持有者更具吸引力,同时保持防御性特征,可以保护生态系统免受专利的有害影响。我们已经与专利持有者进行了谈话,这些专利持有者表示他们可能更倾向新的 BDPL 。虽然若普遍使用这种防御计划后会为整体行业带来好处,但是最终哪个计划会成功(如果有的话)仍然很难预料。
我们认为 BDPL 有着显着的改善,并且将会比 DPL 的采用率更高。如果被采纳, BDPL 将大大有利于整个生态系统,降低其中一个区块链世界里蠢蠢欲动的风险。
页:
[1]